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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0-2021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奖助学金(第一批)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1-14  [ 阅读:次   |   添加:张路遥 ]

各班级:

根据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海大学字〔201911号)、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》(海大研字〔201827号)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,现就开展2020-2021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奖助学金(第一批)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第一批环科院有7个项目,包括:

1.2020年度中海油助学金(本);

2.第五届锦绣前程励志奖学金(本);

3.2020年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(本);

4.第十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(本+研);

5.第五届青岛双瑞奖学金(本+研);

6.第二届圣武奖学金(研);

7.第六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(研)。

二、名额分配及参评范围

各项目名额及额度情况请见下表:

序号

奖助学金名称

项目金额(元)

名额

备注

1

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

5000

1(本)

限困难生

2

锦绣前程励志奖学金

3000

1(本)

限困难生

3

海之子成长助学金

3000

6(本)

限困难生

4

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

5000

1(本)+2(研)

困难生优先

5

青岛双瑞奖学金

6000

4(本)+2(研)

  

6

圣武奖学金

5000

1(研)

  

7

东升研究生奖学金

2500

2(研)

  

  

三、评选条件

见附件1

四、评选程序

1.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。

2.学生提出申请,本科生登录“学工在线”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,并填写附件2及附件4内的相关申请材料;研究生填写附件3及附件4内的相关申请材料。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。此次各类奖项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,曾用以得过奖的奖项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。

3.班级审核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,审核无误后提交学院。

3.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、科研、经济状况、服务社会、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,通过公开答辩等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,及时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研究生请特别注意,2018级及以后研究生申请奖学金之学术成果不可重复使用。

4.学校进行审核,汇总材料报相关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,经公示后确定获奖(助)名单。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(助)资格。

五、提交材料

各项目申请人应根据评选条件及通知要求提交申请,将电子版材料以“申请奖项+姓名”命名的格式建立文件夹提交班级,班级审核后打包发送至邮箱zhangluyao@ouc.edu.cn截止时间为1115日(周日)24点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。

  

联系人:张路遥    联系电话:66781701

电子邮箱:zhangluyao@ouc.edu.cn

  

附件:

附件1:社会奖助学金(第一批)评选条件.docx

附件2: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(第一批)申请情况汇总表.xlsx

附件3: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(第一批)申请情况汇总表.xlsx

附件4:社会奖助学金(第一批)提交材料清单及附表.zip


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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